注册商标起源,发展,价值
注册商标起源,发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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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时间:2017-05-09 20: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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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商标
虽然商标的萌芽如此之早,但是近代早期的商业活动中,商标的作用并不突出,甚至可有可无。西方国家在工业革命之前,人们大多生活在当地社区,只从当地购买商品,并且知道生产者和销售者,商标基本没什么作用。而且商家并不需要做广告,即使是做,也不过是用小字体做个简单的信息通告,不做任何过多的说明或者使用引人注目的商业标语。工业革命之后,产品以工业化的规模大批量生产出来,而且技术创新提高了产品的品质,增加了产品的种类,并随着运河与铁路运输到全国各地。人口的增长使得人们开始从农村涌向城市,人圴收入的增加也增强了购买力;而消费者的需求也使得更多竞争者进入市场,竞争加剧。因此,广告业与大规模的商品零售业迅速发展起来。广告会暗示消费者通过记住商标或厂商名称的方式来区分不同的产品,而商家为了打击竞争对手,也往往需要在自己的商品上标注商标或自己的名称,以使其与其他商家的产品相区别,并吸引消费者。这样,商标和厂商名称就成为市场竞争的基石。
商家市场营销策略的改变也使得商标的作用开始彰显。在成本难以控制和单独包装出现之前,生产者要依靠批发商销售商品,后者经常将前者的商标去掉,所以商标的作用并不明显或者根本没什么作用;在单独包装出现之后,生产者可以越过批发商直接面对消费者,并宣传自己的商标;而在商标为消费者熟知之后,批发商也不再轻易换掉生产者的商标了。这样一来,商标用来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也开始越发突出了。
商业经营模式总是特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所以在后者大致相当的情况下,前者也大致相同。因而,在中国古代的商业活动中,也因为商家经营地点的固定性以及服务对象的特定性,使得商标几乎没有存在的必要,这也是所谓“重招幌、轻商标”的原因。除了对“招幌”的重视,还有对商业“字号”的重视和维护,尤其是在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宋代。根同时代的孟元老在其《东京梦华录》中所载,当时汴梁城的街巷坊市遍布店铺酒楼、茶馆药铺,仅酒楼“正店七十二处,其余遍不能数。”而《宋会要辑稿》中仁宗五年有“在京脚店酒户内拨定三千户。”的记载,说明当时东京城里的酒肆不少于三千家,所有大小店铺几乎皆有名号。当然,禁止使用他人已经使用的商品标识,或“已申上司”,不许他人再用的地方榜文或中央政府敕令,直到清代有记载,已经落后西方国家很多年了。这也是中国长期以来奉行“重农仰商”政策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