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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光环新网因AWS商标侵权被罚7646万,年度最“狠”侵权判罚?

来源: 2021.01.05发布 5289人已读
标签: 商标


1.63万亿美元市值的国际电商巨头亚马逊旗下的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和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光环新网(市值267.89亿、国内专业的数据中心及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因为所使用的AWS商标侵权,今年5月份被北京高院一审判决:停止使用“AWS”标志,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6463000元。



AWS商标权归属



对亚马逊通和光环新网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是北京炎黄盈动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据其官网介绍,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全球领先的低代码和BPM PaaS服务商,拥有核心能力AWS PaaS平台。


公司客户覆盖15个主要行业,成功服务超过100010亿收入以上的大中型企业,与京东方、古井贡、新奥燃气等行业领军企业的平台化IT战略达成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官网显示,成立至今公司多年获得多项行业荣誉。



(图片来源 / 炎黄盈动官网



知产行业观察查询了炎黄盈动旗下商标,公司第一个商标是2004年申请,2008年注册成功,商标申请号为4249189的“AWS”文字加图形商标,商标国际分类42类科技服务,专用权期限至202826日。





20101020日,炎黄盈动继续在09类科学仪器和35类广告销售申请8967031号、8967030AWS文字加图形商标,前者于20111228日注册成功,后者于20120414日注册成功。第8967031号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至20211227日,第8967030号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至2022413日。



 


以上3个商标,为炎黄盈动认为亚马逊通、光环新网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涉案商标。

 

查询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未有任何商标注册信息,仅有包括Amazon Web Services市场活动、AWS使用指南、AWS技术峰会等在内的8个备案网站,1个名为AWS Builder俱乐部的小程序,1个名为AWS云计算微信公众号及微博。

 

AWS云计算公众号的简介说明,AWS中国(宁夏)区域由西云数据运营,AWS 中国(北京)区域由光环新网运营。后者正是炎黄盈动的被告之一。



 


「知产行业观察」查询光环新网的知识产权相关信息显示,其当前有效商标仅有5个,为SINNET及光环新网相关商标。有基于AWSIoT设备管理系统、基于AWS的入侵检测系统等18个软件著作权。


也就是说,亚马逊通公司和光环新网在中国确实没有任何AWS”相关商标。但是两者在相关网站、公众号、微博等对外展示、宣传中使用了“AWS”、“AWS及图”的标识。

 

“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商标,并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亚马逊通和光环新网败诉的主因之一,便是两者提供的商品服务,与炎黄盈动一样,同属云计算行业,两者与炎黄盈动其实会构成一定竞争关系。这意味着他们所提供的商品/服务也会有一定类似。

 

从商标权角度,亚马逊通和光环新网开展与炎黄盈动在类似商品/服务,且在对外宣传中使用AWS相关商标,或多或少地都会用到与炎黄盈动注册的AWS相关商标的所注册的商品/服务项,如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服务、将信息编入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化等。

 

法院审理过程中,也考虑了光环新网公司及亚马逊通公司对于AWS”标志的使用是否属于商标使用,是否与炎黄盈动的商标相同、相似,提供的服务项目是否与炎黄盈动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是否容易导致混淆误认及其他因素。最终,认定两者(亚马逊通和光环新网)侵犯炎黄盈动的商标专用权。


权大师资深商标顾问陶然一笙对此事进行了解读。



亚马逊辩词“有亮点”



据法院的判决文书记录,光环新网、亚马逊通均不承认构成商标侵权。光环新网着重强调自己所开展的相关服务是使用的亚马逊公司提供的云计算技术,使用的相关标志属于亚马逊公司。

 

而亚马逊通公司则强调,亚马逊通公司仅通过微信公众号和AWS技术峰会,提供培训信息、行业前沿技术及最佳实践的交流分享活动,并不直接从事Amazon Web ServicesAWS)云计算相关技术服务。

 

Amazon Web Services(AWS)是亚马逊公司开发、测试并推出的云计算服务平台,在全球使用AWS标志,是云计算领域的首倡者和市场先锋。“AMAZON”及“”商标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极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AWS”是AmazonWebServices的首字母缩写,“AWS”商标所承载的商誉应由亚马逊公司享有。

 

更有意思的是,亚马逊通认为当前《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把“云计算服务”与“软件服务”归属统一群组,是不合理的。随着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云计算和软件服务的区分度愈发明显和清晰,足以使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公众将二者进行区分。因此,“云计算、Paas(平台即服务)”应当从4220群组移出。



 


亚马逊通还认为公司并未对炎黄盈动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者对其AWS”商标商誉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亚马逊通公司的辩词非常有意思,从法律角度看,亚马逊通的商标侵权行为是不占理的。但亚马逊通避开云计算服务,从国际上AWS的知名度,商标/服务项分类不合理等侧面摆脱对炎黄盈动的AWS商标侵权。


这个辩词给我的感觉是,亚马逊通做了一块大饼把AWS云计算相关服务包起来,大饼外面则是其公众号和技术峰会提供的一些培训信息、技术交流活动等。总之就是为了和商标侵权撇清关系。”

 

武汉某知名知识产权事务所合伙人对「知产行业观察」表达了一些看法。



要3亿赔7646.3万



炎黄盈动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亚马逊通和光环新网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3亿元。亚马逊通在辩词中对此进行了反驳,认为炎黄盈动公司2003年至2016年的总营业收入才只有2.3亿元,在本案中索赔却高到3亿元,是不合理的。

 

庭审中,炎黄盈动也没有拿出其遭到的经济损失的直接证据,但列举了光环新网的年度财报中,关于云计算服务相关营收情况:其2017年“云计算及其服务”营业收入约为28.71亿元,营业成本约为25.78亿元,毛利率为10.19%,换算成利润约为2.92亿元;其2018年经营云计算业务利润为4.7263亿元,两年利润总计7.6463亿元。

 


院方对最终赔偿金额的判决,综合考虑了涉案注册商标的使用状况、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侵权规模、光环新网公司上市报告的披露数据、相关商标在全部业务经营中的利润贡献率等因素。以上文7.6463亿利润的5%,即38231500元认定为光环新网及亚马逊通应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基数。

 

同时院方考虑了光环新网和亚马逊通在明知商标侵权的情况下,仍继续实施相关侵权行为,及诉讼过程中,光环新网公司和亚马逊通公司滥用程序性权利,提出明显不能成立的管辖权异议并就该管辖异议裁定提出上诉,故意拖延诉讼进程,进一步加剧了侵权行为的影响,扩大了商标权人的损失。

 

最终法院,结合商标法有关惩罚性赔偿规定,按照38231500元的二倍,即76463000元,确定光环新网公司和亚马逊通公司最终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数额。

 

“印象中,近两年因商标侵权判赔5000万及以上的案例不多,中山奔腾侵权小米判赔5000万,此前侵犯鞋类品牌“tiger”的案例罚款5587万。不出意外的话,亚马逊通和光环新网的侵权赔偿,应该是近两年最高的了。

 

这反映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理念的贯彻,从上至下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未来无论从法律制度或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等方面,都会更加完善,更加适应科技创新、自主创新为核心驱动的经济发展新格局”,权大师资深商标顾问陶然一笙说道。

 


结语



虽然这只是一审判决,并非终审,可能法院的一审判决也有不太合理之处,亚马逊和光环新网都存在继续上诉的可能。


此案例对企业有诸多警示意义,尤其是作为国际知名企业的亚马逊和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光环新网,在明知商标侵权的情况下依然开展相关商业活动,实属不应该。即便两家公司财力雄厚,赔偿7000多万无伤根基。但未来若继续以这样的态度对待知识产权,可能遭遇的困难会比想象中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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