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因此,描述性标志如果仅仅是对商品或服务主要特点的描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如有其它疑问,可随时联系。
- 2016-08-19 10: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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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琪 已帮助259人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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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因此,描述性标志如果仅仅是对商品或服务主要特点的描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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