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独轮车属于商标分类第几类?
第十二类【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注释] 尤其包括: 陆地车辆马达和发动机; 陆地车辆联轴传动元件; 气垫车尤其不包括: 车辆的某些部件(查阅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 铁路用金属材料(第六类); 非陆地车辆用马达、发动机、联轴和传动元件,各种马达和发动机零件(第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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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采用的是国际通用的尼斯分类法,共计45大类,其中第1-34大类为商品商标,第35-45大类为服务商标;每大类中有不同群组,您可以根据需求选择相应的大类,然后进入四位编码群组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