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权利要求该如何撰写?
在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申请中,对于装置专利权利要求的撰写,我国《专利审查指南》规定了功能模块架构的写法。对于上述权利要求,如果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应写成“某模块,用于……”,那么会被认定为软件模块,此时不会被认为是功能性特征,则其保护范围是可以确定的。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当前情况下,在提交软件相关的专利申请时,应当按照我国《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方式来撰写权利要求,这有助于明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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