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OA时增加独立权利要求可行吗?
实际操作多次,可以的;
建议如下:
例如最好是其中某个从权的技术特征都被包含在修改后的独权中,那是最佳的,审查员都没法说多话;这种情况下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又如,撰写时,本身独权特征很少,无创造性;然后后面例如引用该权1的权9的附加特征依然很少,该权9依然无创造性;
答复时把权9调整为新的独权,非常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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