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我国申请人自1994年1月1日起可以利用PCT途径申请外国专利。对于希望获得外国专利保护的中国个人和单位来说无疑是一个喜讯。
(一)什么情况下适宜提出国际申请 按照PCT规定的方式提出的申请称为国际申请。一般说来,
国际申请是一个PCT缔约国的居民或者国民为得到几个缔约国的保护而提出的专利申请(通常在指定5个国家以上)。
除了按PCT申请外,中国个人和单位仍然可以按照巴黎公约原则向外国提出国家申请。特别是在申请人仅需向一个国家或者少数几个国家申请专利时,
利用巴黎公约途径是适宜的。 (二)如何提出国际申请 1.首先提出中国专利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
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之后,可以先在国内申请,在12个月内要求优先权申请外国专利;也可以直接提出国际申请, 但是, 必须在该申请中指定外国的同时也指定中国。
2. 准备申请费用 目前平均每向一个国家申请专利除需要支付4000~5000美元,若以5个国家计算约需准备2万~2.5万美元;还要支付PCT国际阶段的费用,
该费用包括中国专利局征收的传送费、检索费和国际初步审查费约2100元(人民币)和国际局征收的基本费、指定费和手续费约1150元(美元)。如果是中国的个人提出的国际申请;国际局征收的费用可减少75%。
(三)国际申请的审批程序 国际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两个阶段。 1. 国际阶段
国际阶段是国际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一阶段。它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等必经程序以及可选择的国际初步审查程序。通常中国专利局在收到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2. 国家阶段
国家阶段是国际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二阶段。国家阶段在申请人希望获得专利权的国家的专利局(称作指定局或选定局)里进行。它包括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和在各指定局或选定局里进行的审批程序。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之后,
由各国专利局按其专利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审查, 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四)中国申请人从PCT程序中可以获得哪些好处 1. 申请人可以使用中文提出申请; 2.
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 请求外国给予专利保护; 3. 申请人仅需用中文(或英文)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一套申请文件即可确定该申请的申请日, 并被认为是同一
天在各指定国提出的申请; 4. 在进入各国的国家阶段之前, 申请人已经得到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通过这二个报告,
申请人可以初步判断该申请在各国专利局被授予专利权的前景, 从而决定是否有必要继续国家阶段; 5. 推迟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
使申请人可以根据市场前景和技术进步决定是否有必要进入预定的指定国。推迟进入国家阶段一般并不会影响授予专利权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