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独占权,赋予的仅仅为一种有限的排他权利,这种排他权利进行经济商事及贸易上效力最高,在公益、公共利益、学习研究方面效力最低!当然还包括期限和地域上的排他特性!
- 2017-01-22 16: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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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 已帮助36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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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独占权,赋予的仅仅为一种有限的排他权利,这种排他权利进行经济商事及贸易上效力最高,在公益、公共利益、学习研究方面效力最低!当然还包括期限和地域上的排他特性!
专利权实质上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的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上两款所述用途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里,法律规定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制造、使用权、销售权和进口,这就是所谓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 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即只有专利权人可以实施其专利权,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能实施专利。 实施专利的情形包括: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独占实施权有五种:发明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其发明人以及实用新型的权利人以进行如下五种行为: 1、制造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 2、使用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制造的专利产品。 3、销售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 4、许诺销售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 只要没有经过专利权人许可,有上述任何行为的都构成侵权。 上面的许诺销售是指要约和要约邀请,如果甲某有一个专利产品,某人未经甲某许可就以广告的形式销售甲某的产品,这就已经构成侵权。 二、外观设计有四种: ①制造; ②销售; ③许诺销售; ④进口。 如,乙某未经甲某允许,生产甲某拥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这构成侵权。如果乙某将该产品销售给丙某,丙某虽然没有获得甲某的允许,也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