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荣获“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在刚刚落幕的 “2016年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交流会”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等18家“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授牌。据介绍,自2011年开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为表彰在作品创作与传播、产业发展、版权保护与管理等方面具备突出贡献的机构,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对各领域的版权单位进行严格评选与审查,最终选出具备示范效应的机构并授牌。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三家单位获此殊荣,除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外,还包括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是陕西唯一获此殊荣的出版机构。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董事长兼社长刘东风说,近年来,出版社在版权发展与保护领域进行了诸多努力,共计有20多个大项目先后入选国家重点项目,60多个项目获得政府资金资助,编辑出版的8种期刊中有7种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15年还曾被陕西省版权局评为“陕西省版权示范单位”。
未来,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还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与长项,为陕西文化出版事业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