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召开商标代理工作座谈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总数为26635家。
商标代理机构是我国商标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自2003年我国取消商标代理机构行政审批后,代理机构数量增长迅猛。由于商标代理机构资质良莠不齐,恶意抢注、伪造法律文件、捏造事实欺骗委托人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针对上述情况,商标局采取了专项整治、建立代理机构信用档案等有力措施,大力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依法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加强商标代理信用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了《商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停止受理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业务办法》并在此次座谈会上征求意见。与会代表认为,两个办法的制定很重要,有助于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促进我国商标品牌事业发展。
来自工商总局法规司、竞争执法局等相关司局以及广东、北京、浙江等8个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商标处负责同志和部分商标代理机构代表4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