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知产行业观察 编辑|橙子
奥特劳斯商场有很多折扣大牌商品,深受国人喜爱,既有品牌保障,价格也比其他商场优惠,是消费者的“淘货”乐园。
但在上海昆山的奥特拉斯经营Fendi 的益朗贸易,卖的是正品Fendi,却让Fendi官方告了商标侵权,要赔给Fendi官方35万。
益朗贸易这是背石头上山,硬着头皮吃了35万的亏?
Fendi是意大利的奢侈品牌,与LV、Dior等同属LVMH集团。Fendi在中国设立了外资企业芬廸(上海)商业有限公司,采取直营模式设立专卖店。
奢侈品品牌的品控严格,采取直营模式对品牌的管理更直接,可更好地维持品牌价值。但这并意味这些大牌子不允许分销,国内有很多贸易公司可以在直营店、旗舰店等之外的渠道销售相关商品。在上海昆山奥特莱斯销售Fendi的益朗贸易便属于这种分销商。
既然卖的都是正品,益朗贸易在奥特莱斯的店铺立个Fendi招牌,吸引消费者前来购物,逻辑上好像没毛病。但Fendi官方正是因这点发起了诉讼。
Fendi官方早申请了G906325号“FENDI”等商品商标、第G1130243号“FENDI”服务商标等多个“Fendi”商标。代理商可以分销卖货,但Fendi商标不能乱用。
Fendi认为在奥特莱斯的店铺突出使用 Fendi 的门脸,会让人误会这是直营店或品牌折扣店。作为高高在上的国际大牌,Fendi直营店怎会轻易入驻奥特莱斯。
同时,益朗贸易还在商场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处使用“FENDI”商标和“芬迪”字号。基于上述原因,Fendi把益朗贸易和奥特莱斯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00万。
益朗贸易当然不认!自己卖的是正品,经过了我国的出入境检验。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认,也不会损害原告商誉。我卖的是Fendi,店铺招牌使用Fendi,是合理的。
一审法院认同益朗贸易说法,驳回Fendi公司诉讼请求。
Fendi公司不依不饶,继续上诉,并提出Fendi作为一个奢侈品牌,不是普通商品,店铺的购物环境、售后的维修保养服务等都是其奢侈品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只有直营店或授权专卖店,才会在店招上单独使用所售商品的商标。
言下之意,我不拦着你卖我家货,但是你不能用Fendi作为店铺招牌,在奥特莱斯使用Fendi招牌,会破坏Fendi品牌形象。
以“Luxury Gallery奢嘉”为例,该店与益朗公司类似,虽然也销售HERMES、FENDI、PRADA、GUCCI、BURBERRY等奢侈品,但在店招、橱窗上突出使用的还是自己的商——“LuxuryGallery奢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益朗贸易对Fendi商标的使用超出其经营商品的必要范围,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属于非善意的不合理使用。益朗贸易销售Fendi 品牌商品,但并没有和Fendi品牌有任何授权关系,其对Fendi商标的各种使用,构成侵权。经济赔偿定为35万。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朱佳平表示:“在店招上使用商标,极有可能使相关的公众对店铺的经营者和芬迪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产生混淆。对于正品的转售商,必须要使用到这个品牌的商标的时候也要注意使用的方式,限于必要的范围之内。”
这个案例给广大从事贸易类的企业朋友提了个醒,通过合法渠道卖正品货源是没问题,但对商标的宣传使用一定要谨慎,若想要通过人家的牌子吸引消费者,带动销量,记得先要商标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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